山西应急管理部
来源: | 作者:ljk | 发布时间: 2020-12-29 | 9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高效有序、科学规范的地 震应急体制和机制,全面提高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最 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结合山 西省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山西省 地震应急救援规定》和《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 急处置,并指导本省及省缘发生5.0 级以上、毗邻省区发生 6.5 级以上和国内发生7.0 级以上对我省产生严重影响的地 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救并举;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属地 为主; 坚持快速响应、共同应对,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坚持依靠科技、依法管理,增强能力、提高水平。 1.5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与山西省防震减灾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市、 县人民政府、省直其他单位和重点企业的地震应急预案构成 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响应与事权划分2.1 响应分级 根据发生地震的震级及其灾害程度,地震灾害事件及响 应分为四级(见下表)。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表 地震灾害事件等级 分级标准 预评估结果人员死亡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全省发生7.0 级以上地震, 或太原城区 发生6.5级以 上地震 300 特别重大社会影响 地震灾害全省发生6.5 —6.9 太原城区发生6.0-6.4 级地震 50—300 重大社会影响 地震灾害全省发生6.0 —6.4 震,太原城区发生5.5- 5.9 级地震 20—50 较大社会影响 地震灾害5.0—5.9 20人以下 一定社会 影响 2.2 事权划分 在实施、级应急响应时,省防震减灾领导组自行转 为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实施级响应,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其现场指挥 部统一领导、指挥下,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指挥,灾区 各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太原城区发生6.5 级以上地震时,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 实施级响应,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其现场指挥部的 统一领导、指挥下,由灾区各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 织实施。 实施级响应,在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的协调指导 下,由灾区市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其现场指挥部统 一领导、指挥,灾区县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 实施级响应,在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和市抗震救 灾指挥部的协调指导下,由灾区县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 部统一指挥并组织实施。 级以下较轻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由灾区县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并组织实施。 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视 情可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指挥,负 有相应事权的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若某级人民政府无力承担 时,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该行 政区域的应急处置。 国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毗邻省区发生6.5 以上地震并对我省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应急处置,省人民政府根据山西省地震局的建议确定响应级别,并按照国务院的 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社会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参加 地震应急救助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 和社会各类救援力量应当执行政府赋予的地震应急救 援任务,接受灾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 指挥。需军队参加的,可通过当地军事机关提出并按 程序办理。遇有紧急灾情、险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抗震救灾指挥部可直接向当地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 求,驻军部队应按规定立即实行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指挥体系及职责3.1 指挥体系 山西省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 市、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直部门抗震救灾分指挥 部组成。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全省实施、级地震 应急。 实施级响应时,由省人民政府省长担任总指挥,省人 民政府分管防震减灾工作副省长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其它 领导担任副总指挥。 实施级响应时,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防震减灾工作副省 长任总指挥,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副组长、省军区、省武警总 队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全体成员为省人民 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 3.2 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全省抗震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预 案》;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确定、调 整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期;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信息; 调整、终止地震预警级别;迅速组织有关市、县和部门、单 位查清受灾情况,制订地震应急救援力量配置方案;派出现 场指挥部、省地震紧急救援队、各类抢险队及工作组;协调 驻晋部队、省外和国际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调配和接受 救灾物资、资金和装备;部署转移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基本 生活;部署省直部门和有关市、县对灾区的紧急援助;根据 震情和灾情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次生灾害和传染病疫情的发 生;颁布临时规章、规定,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实施管理、 限制、征用等应急措施。 3.3 办事机构与职责 在实施、级响应时,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自行 转为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是省抗震救 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省地震局。办公室(综合协调组) 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防震减灾副秘书长和省地震局副局长共 同负责,办公室成员包括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 员和有关专家、省地震局相关业务人员。 应急职责:贯彻国务院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并督 促落实;组织专家为指挥部提供抗震救灾决策建议;汇总震 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协调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 指挥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应急 工作;协调外省和国际救援力量的应急工作;加强抗震救灾 宣传,组织信息发布;起草指挥部文电,管理指挥部各类文 书资料并整理归档;为指挥部技术、后勤等提供条件保障; 处理指挥部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4 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 (1)人员抢救组 牵头部门:省军区 组成部门: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公安厅、省安监局、 省煤炭工业局、山西煤监局、省地震局、团省委、省红十字 分组职责: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空运、空投工 作,负责清理灾区现场。 部门职责:省军区负责组织、协调军队和省内预备役民 兵赶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省武警总队负责调动所属部队 对重灾区或重要场所人员抢救或特种抢险。省公安厅负责调 动省地震紧急救援队实施重点部位抢险救灾。省安监局负责 调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化救护队实施抢险救灾。省煤炭 工业局和山西煤监局负责调动矿山救护队组织煤矿企业的 抢险救灾。省地震局负责派出相关专家协助各类救援队实施 现场救援。团省委、省红十字会共同负责管理与调配志愿者 队伍。 (2)医疗防疫组 牵头部门:省卫生厅 组成部门: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经委、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省红十字会、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 分组职责:负责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组织医疗救护队 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监测灾区 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暴发流 部门职责:省卫生厅负责设立救护场所,组织医疗救治,转送安置伤员;组织开展灾区防病消毒,防止和控制传染病 的暴发流行;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向灾民提供心理卫生咨 询和帮助。省发改委、省经委负责组织震后药品、医疗器械 的调拨,协调有关部门保障救灾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并组织生产救灾急需物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救灾食品 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 理。省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参加伤员 救治。省民政厅会同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组织遇难人员尸体 处置。省农业厅负责控制灾区动物疫情。 (3)群众生活组 牵头部门:省民政厅 组成部门: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省粮食局、省红十字会、省旅游局、省外事办、太原海关、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质监局、省监察厅、省审计厅、 山西保监局。 分组职责:负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 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搞好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灾 区做好灾民的紧急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 市场供应,接受和安排国内外捐赠、国际援助,处理涉外事 部门职责:省民政厅负责灾民的转移、安置、救济,并调拨灾区简易安置物品。省发改委负责灾民生活物资的综合 保障。省财政厅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管理,做好财政救灾 资金、政府间捐赠资金及其他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管理。省商 务厅负责调拨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省粮食局负责解决与 调运救灾粮食。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组织开展救灾募捐, 接收、发放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省红十字会负责对 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省旅游局负责组织疏散安 置灾区游客。省外事办负责疏散、安置国外来访人员,协调 国外来华救援、新闻采访及科学考察等人员的接待与安置, 协助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处理对口国际社会 援助事宜。太原海关负责办理国际救援物资的入关手续。山 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入境救援物品的检验检疫。省质 监局负责救灾物品的质量监管。省监察厅负责监察相关部门 及人员抗震救灾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救灾物资、资金的使用, 调查、核实、处理救灾违纪、违规事件。省审计厅负责救灾 资金、物资使用的审计。山西保监局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 保险公司开展震后快速理赔。 (4)基础设施保障组 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组成部门: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太原铁路局、省民航 机场管理局、省公安交警总队、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电 力公司、省人防办、省通信管理局。 分组职责:负责组织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做好储备物资 调度,组织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 水、供气、通信、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抢修维护,切实保 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 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 部门职责:省发改委负责组织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做好 储备物资调度。省交通厅负责开辟救灾绿色通道,调集、征 用救灾车辆,组织道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畅通。太 原铁路局负责调集、调用铁路运输器材,组织实施铁路运输, 组织铁路抢排险,保障铁路运输畅通。省民航机场管理局负 责协调有关航空公司实施抗震救灾应急器材空中运输,民航 山西空管分局负责保障空中运输通道畅通。省公安交警总队 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通 往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便捷通道,维护交通秩序。省建 设厅负责组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路政照明等市政设 施的抢、排险,组织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省水利 厅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抢、排险。省电力公 司负责组织所辖电网的抢、排险,并确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应急用电。省人防办公室负责组织特殊工程、灾种的抢、排 险。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统一调集省内各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 资源,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通信设施,保障省、 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畅通;开通地震 现场应急移动和固定电话通信,保障现场指挥部与现场工作 队、救援队、医疗队等救灾队伍间的通信畅通。 (5)次生灾害抢险组 牵头部门:省安监局 组成部门:省安监局、省国资委、山西煤监局、省煤炭 工业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国防科工办、省质监局。 分组职责:负责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做好次生 灾害的排查,防范地震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地面塌陷、 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部门职责:省安监局、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相关受灾企业 次生灾害的抢、排险。省公安厅消防总队负责组织火灾扑灭 及特殊建筑物的抢险救灾。山西煤监局、省煤炭工业局负责 受灾煤炭企业的紧急救援工作。省国防科工办负责军工系统 和民爆单位易爆物品生产安全的监控。省质监局负责对灾区 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6)灾情监测组 牵头部门:省地震局 组成部门:省地震局、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气 象局、省环保局。 分组职责:负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全力做好余震防御; 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 织疏散群众;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 部门职责:省地震局负责震情监测预报、震情趋势判定、灾情速报和通报,负责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野外指挥部的技 术系统保障,负责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地震预 警和地震应急规模建议,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灾区震害 调查、损失评估,参与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省内发生 级以上地震时负责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协助灾区人民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省科技厅负责组织专家队伍进行灾情宏 观判断和综合分析,提出灾情演变趋势和相关对策。省国土 资源厅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灾情分析、趋势预 测、灾情速报,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省气象局负责 灾害天气的预测预报。省环保局负责对灾区次生环境污染情 况的监测和处置指导。 (7)治安保卫组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组成部门: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省司法厅、人民银 行太原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 分组职责:负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 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 路交通秩序,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 仓库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部门职责:省公安厅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 的安全保卫,制定预防和打击震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 方案。省武警总队负责首脑机关、金融、仓储、救灾物品等 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各金融单位要协助做好警戒。 省司法厅负责司法系统特殊单位及群体的监控和安置。 (8)新闻宣传组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 组成部门:省委宣传部、新华社山西分社、省广电局、 山西日报报业集团、省地震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文 物局组成。 分组职责:负责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新闻发布、宣传报 道的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 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部门职责: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协 调新闻部门,统一宣传口径,会同地震等有关部门拟定应急 宣传资料。新华社山西分社配合省应急指挥部掌握舆论引导 主动权,及时获取和发布突发事件的全面、真实和客观信息。 省广电局、山西日报报报业集团负责派出记者及时报道灾情 和救灾动态,发布地震信息和指挥部公告。省教育厅负责组 织管理在校学生的应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询、宣传教育。 省文化厅负责重大文化活动和重点文化场所的地震应急。省 文物局负责辖区内重点文物的抢救和保护。 (9)生产恢复组 牵头部门:省经委 组成部门:省经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安监局、省国 防科工办、山西保监局。 分组职责:负责帮助群众抓紧生产自救,对受灾的工矿 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订科学恢复生产方 案,积极落实有关扶持资金、物资,开展恢复生产工作。 部门职责:省经委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社会 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受灾企业和群众 进行生产自救。 预测与预警4.1 监测预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地震信息监 测系统和烈度速报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地震部 门负责监测信息的接收、传递、质量监控、分析处理、震情 跟踪和群测群防网地震宏观异常的观测、落实及上报,提出 地震预测预报意见、风险评估结果和决策建议。 地震预报意见依法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不得向社会散布 地震预测预报意见。 4.2 地震预警 省人民政府发布临震预报后,宣布预报区进入地震预警 期,发布预警级别,指明预警期的起止时间。 根据地震预报意见和风险评估结果,预警分为四级,依 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7.0 级以上地震为级预警,6.5-6.9 警,6.0-6.4级地震为级预警,5.0-5.9 级为级预警。 省人民政府视震情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期或 终止预警。 4.3 预警处置 地震预警发布后,省防震减灾领导组成员单位及预警区 市、县人民政府立即部署各项应急准备,进入应急戒备状态。 预警区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的动态信息, 准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装备;启用紧急避难场所,设置 临时避难场所;必要时组织撤离和疏散危险区的人员,并对 生命线工程和地震次生灾害源等采取紧急排查、防控、处置 措施。开展防震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及时平息地震谣 言、谣传。 应急处置5.1 信息报告与处理 5.1.1 震情速报 应急响应地震发生后,省地震局在震后10 分钟内完成 地震参数的初步测定,震后15 分钟内完成地震参数的准确 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及时报告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 5.1.2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震感程度、破坏范围、人员伤亡、 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地震发生后,市、县人民政府和省 直各部门迅速收集地震灾情并及时上报。重大灾情和特殊情 况可越级上报。 5.1.3 震情灾情公告 省地震局在地震发生后30 分钟内,通过网络、新闻媒 体、信息平台等渠道公告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震级;适 时公告初步灾情和震情趋势判定意见。 5.1.4 信息发布和报道 省委宣传部会同省人民政府新闻办按照《中华人 民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公共事件新 闻报道办法》和《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 预案》等规定,组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和 抗震救灾信息。 5.2 级、级应急响应 5.2.1 先期处置 5.2.1.1 灾区人民政府先期处置措施 灾区市、县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开展先期处置,主要措 施包括: (1)向社会公告震情信息; (2)启动应急响应,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前线指挥 部,指挥部办公室和下属各组立即按职责开展工作; (3)对地震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灾害特点进 行快速收集和评估,迅速逐级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省抗震救 灾指挥部办公室,并对灾情实行动态监测、核实与上报; (4)立即实施紧急疏散与救援,组织自救与互救; (5)对易产生重大次生灾害的部位应划定警戒区域, 采取管制、限制措施,并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 (6)紧急征用、调配本行政区域的应急资源。 5.2.1.2 部门先期处置措施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相 关级别响应,成立部门抗震救灾分指挥部,迅速组织有关人 员收集、汇总灾情,并按规定迅速报告省人民政府和省抗震 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快速做好应急抢险人员和物资等项准备 并派出应急救援和抢险队伍,对本行业重点部位进行紧急排 查,如遇特殊险情应立即处置。 5.2.2 应急处置 5.2.2.1 应急响应 (1)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接到启动、级应急响 应的信息后,迅速赶到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2)响应条件:接到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本地震感 强烈、且有大量房屋倒塌现象; (3)指挥部地点:省地震局九楼省抗震救灾指挥大厅; (4)指挥部备用地点:省军区作战指挥部; (5)野外指挥部地点: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点; (6)时限要求:地震发生后1 小时内(灾区野外指挥部 地点除外)。 5.2.2.2 决策程序 (1)省地震局、有关部门、灾区市人民政府进行震情 灾情汇报。 (2)省气象局、省国土厅进行灾区气象、地质影响情 况汇报。 (3)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报告震情灾情。 (4)派出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赶赴现场。 (5)指挥调度抢险救灾资源: 派出人员抢救第一梯队,携带救援设备即刻赶赴灾 派出医疗救护第一梯队,随队调拨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 组织并派出重点工程抢险队伍; 组织并派出次生灾害防控、处置队伍; 按照《山西省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调拨救援物 (6)组织部署灾民转移和安置,紧急处置伤亡人员和灾区卫生防疫,向灾区发慰问电。 (7)视灾情向国内外提出紧急救助呼吁,并接收、安 排国内外救援队伍和物资;国际、省外救援力量由省抗震救 灾指挥部统一调配,相关主管部门对口接洽、配合;志愿者 由团省委、省红十字会共同负责调配;各市救援力量由灾区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调用。 (8)宣布进入地震应急期,采取特别管制限制措施; 地震应急期分为抢险救援、灾民紧急转移安置两个阶段。 (9)组织震情灾情新闻发布,开展地震应急宣传。 (10)协调国内外地震考察、新闻采访等有关事宜。 5.2.3 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 (1)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 (2)经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大震可能。 根据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通知或灾区应急进展,由省 抗震救灾指挥部适时宣布地震应急期结束。 5.2.4 善后处置 履行抗震救灾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 域遭受损失的情况,对地震灾害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参与应 急处置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救助、抚恤、补助, 并提供心理援助;责成同级民政、建设、地震、国土等部门 制订和落实灾民过渡性安置方案;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 险机构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参加应急工作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清理、修复、归 还因地震救灾需要而紧急调集、征用的设施、设备、器材和 物资,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 当补偿。 5.2.5 响应调查与总结 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负有相应事权的人民政府要对本 次地震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协调指挥、组织实施、预案执行等 情况进行调查、总结。参加地震应急处置的各有关部门和单 位也要认真总结抗震救灾工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防震 减灾领导组办公室。 5.3 级、级应急响应 级应急响应由灾区市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省 防震减灾领导组向省人民政府通报震情灾情情况,及时组织 召开会议,并视灾情情况和灾区市级人民政府的请求,提出 对口支援或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由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 室负责协调指导。 级应急响应由灾区县级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并组织实 施,省防震减灾领导组迅速了解和掌握灾区情况,及时向省 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震情灾情情况。省防震减灾领导组 办公室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应急保障省、市、县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应急保障措施的 监督落实,负责组织应急专家组制订、更新应急联动方案。 地震部门负责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维 护、更新。各级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和运转、设 备保障、人员培训由相应事权级别的政府财政负责。省抗震 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进行装备和储备。灾区市、县 人民政府负责的应急保障,按照应急职责和当地实际予以量 化,应根据所辖人口1/10 的比例、按3 天的基本生存需求 储备应急物资,按人口分布情况设置紧急避难场所、医疗救 助点、食品发放点。 附则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省和国务院确定的较大 城市的地震应急预案,须报中国地震局备案;市、县地震应 急预案,经上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领导组审查后,由同级人 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上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领导组备案。 省防震减灾领导组成员单位须根据本预案中的应急职 责,制订、修订各自的地震应急预案,报省防震减灾领导组 批准。省直其他部门和全省一类特大型工业企业应根据本单 位实际,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报省防震减灾领导组批准,并 报当地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大中型企业、生命线工 程、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单位和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影剧 院、车站等人员集中的单位,应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按其归 属报批,并报当地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随着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 构的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应对地震应急预案及 时进行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防震 减灾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7.2 预案检查 地震应急预案制订和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各级人 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省防震减灾 领导组负责全省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的监督检查。各 市、县防震减灾领导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制订和 实施的监督检查。各行业、各单位防震减灾领导组负责本行 业、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制订和实施的监督检查。 7.3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级宣传、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 新闻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 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 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 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社会发布机制,动员社会公众积极 参与防震减灾活动,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 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 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 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 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 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 震应急演练。省地震局负责审定省地震紧急救援队年度训练 和演练计划,指导各级地震紧急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的应急 培训演练。 7.4 责任和奖励 地震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 地震应急工作和应急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 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地震应急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 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7.5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 修订,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7.6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8.1 应急工作分组结构图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8.2 地震应急响应流程图 8.3 省防震减灾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成员单位 省政府韩和平3090368 张广明3046716 13934136827 省委宣传部 李海渊4019196 15803460099 李国藏4045489 13633512693 省发改委 王晓胜3119511 史凤莲3119412 13903512371 省经委 陈官虎3046101 13903513220 王黎红4048395 13803408605 王继军3046757 13835115177 省教育厅 陈学东3086319 13903403351 骏319526713834569111 省科技厅 郭春林4041498 13603511056 吴国庆4062977 13623652602 省公安厅 廉兴有3659017 13934241298 智365968513363510108 武海燕3659684 13363511136 省监察厅 邢顺喜3190073 13503549333 孟庆武3037092 13934502323 省民政厅 许富昌6387368 13603552602 军638731013934130638 省司法厅 王华善2681005 13934605258 李恒鹏2681011 13834511976 省财政厅 涛202499013703519193 韩海峰4049518 13703513692 王林森4062864 13934220366 省劳动厅 遆哲峰3082215 13934565779 杨志忠3042159 13803410550 省国土厅 王晓立6167897 13934207893 郭耀华6163690 13803496887 郝明炯6165227 13834136777 省建设厅 郝培亮3287307 13903438796 陈贵平3580072 13453123096 省交通厅 段建国4663118 15803519991 史荣和4663086 13803406356 李改蓉4663045 13453151167 省水利厅 466691813903402775 丁秋生4666896 13703515703 省农业厅 赵安泽8235033 池百川8235270 13934046536 省商务厅 进408192713623518866 宋培文4081120 13834509870 省文化厅 贾新田4072906 13834593306 杨志渊4070763 13503542400 省卫生厅 李书凯3580552 13903415427 智358050313934519109 省审计厅 郝志远4810188 13803406898 姚安政4036638 13503511188 省国资委 李东洪7218180 13835177184 李建民7218077 13703589086 王小涛7218065 13994260606 省质监局 强353109513703585555 敏353535613834550886 宏353102713834522815 于胜军3535052 13935169168 省环保局 张广勇6371002 13753588888 杜增志6371013 13603539669 省广电局 梁丽山8302505 13934501155 杨拴檩8302269 13934613958 省药监局 杨恩建7230379 13903519723 王福生7230549 13623668298 省安监局 晋408895813903463846 白天福4093800 13509715698 省旅游局 李太阳7344388 康晓燕7322259 13934115266 省国防科工 张继庆318389915834156666 王晓侯8939179 13613416475 尚孝峰3184048 13703518741 省文物局 宁立新4086035 13803467756 侯并生2027730 13803499119 省粮食局 牛银虎4042140 13503540998 徐晓峰4042741 13503519836 省外办 武绍忠4040056 13935100405 方建农4031583 13513607258 省公安交警总队 张顺喜 13835178099 光496804013835178040 省煤炭局 武建森4117210 王浩志4117225 13903517930 省民航局 段同良7012225 13333510015 力701231713934152919 省红十字会 冯晋生3580558 13803437477 王秀玲3580559 13603516038 省人防办 铭261000713934208598 白成厚2610012 13509710561 山西证监局 稹721822215935110199 孙春生7218166 13934610066 省电力公司 曹福成4266302 15333666302 范晓星4266031 13903517653 省通信局 刘茂先8788160 13903510160 范学军8788173 13994264006 省气象局 张洪涛4220771 13754892832 李国英4075164 13653645730 段成钢4075164 13994231487 省地震局 赵新平5610501 13834223922 张跃平5610536 13934118252 山西出入境 检验局 毛春清6161487 13603581899 王忠文6162517 13753102858 荣昌盛6163623 13934133913 山西煤监局 徐占成4088918 13934207188 白凌峰4094901 13503517273 楠409490713754839985 太原铁路局 杨占虎2621150 林262171513603513410 太原海关 渡703119213700519699 孙吉祥7119044 13700547859 人行太原支行 朱新春4922628 王太平4922453 13099048178 山西银监局 罗学东4922793 13934531815 李冷观4922433 13934152586 山西保监局 杨春山3345003 15834031119 景晋生3345005 13503546177 新华社山西分社 王存理4665001 13593191991 风466501213303510432 山西日报 杜天威4282318 13503501926 果428226813934116989 张培松4282570 13503501519 刘胜利4282215 13934223480 团省委 忠418479813834545446 马慧健4178346 13513612107 省军区 蒋世欣4980111 13935187599 贾宏云4980705 13903464452 省武警总队 张承聘4330006 13734001866 刘华杰4330122 13903511169 陈洪涛4330062 13643514188 省公安消防总队 鹏365800315935123988 王四清3658017 13803464617 太原市政府 13513624718葛文军4030303 13903413169 大同市政府 郝月生5189116 13803422009 殷智才5189108 13803422118 劲202374513803426621 阳泉市政府 李体柱2037757 13935369999 魏英祖4046073 13703532818 长治市政府 李国隆2048592 13503552109 吴黎生2119262 13903553911 晋城市政府 李章宏2198457 13834068070 李金斗2127188 15803560699 朔州市政府 发203355713703509987 田文明2183485 13303493728 运城市政府 吴菊仙2660483 13935919996 郭健平2665235 13903599613 萍208009015003599798 临汾市政府 谢碧玲2019339 13703573966 樊交旺2091102 13593502222 李青珍3365202 13753737921 晋中市政府 郭勇飞2636205 13903549896 李拦生2636501 13903548498 忻州市政府 谌长瑞3039815 13803441838 田苏平3021732 13935061133 吕梁市政府 武尚芾8229843 13903580226 李保廷8226020 13935888160 省防震减灾领导 组办公室 郭君杰5610502 13834600511 光春云5610562 13835162333